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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禁摩大“變臉”分時段仍可走市區(qū)

來源:都市風新聞網 作者:都市風新聞網 日期:2009年05月13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東莞禁摩方案“變臉”:9月1日起環(huán)城路內由全面禁摩改為分時段禁摩 (來源廣州日報)
  4:00~9:00
  16:00~20:00

 東莞市治本地摩的方案有了大變化。原定從9月1日起在環(huán)城路范圍內禁止本地摩托車通行的治摩方案改為從9月1日起東莞市行政中心周邊道路全天禁止通行、環(huán)城路范圍內的其他道路在非交通高峰時段(9時~16時、20時~次日4時)禁止通行。這意味著本地摩托車在交通高峰時段,在環(huán)城路內的多數路段仍可照開不誤。
 根據東莞市“治摩辦”昨日公布的方案,后年起將在環(huán)城路內24小時禁摩,并將在3~5年內,進行全市禁摩。
  2007年9月1日起:東莞全市禁止摩托車載客營運。
  2007年9月1日起:環(huán)城路——莞穗大道——萬高路——沿江路范圍內的區(qū)域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車行駛。其中,市行政辦事中心周邊道路(鴻福路、元美中路、石竹路、勝和路、元美路)全天禁止摩托車行駛。2009年1月1日起:市區(qū)環(huán)城路以內全天禁止摩托車通行,并逐步將禁行范圍擴大到農村道路。
  最遲于2012年內:全市禁止摩托車通行。
  禁摩路段及進度 9月1日起全市范圍禁“摩的”  
       “摩的”9月1日后搭客將扣車
 東莞市“治摩辦”副主任盧偉琪表示,東莞市將從9月1日起禁止摩托車搭客,屆時將由東莞市交通局牽頭,組織全市各鎮(zhèn)區(qū)開展全天候、全覆蓋的打擊摩托車載客營運專項行動,對載客營運的摩托車一律扣留車輛,并依法從重處罰。
 盧偉琪表示,《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規(guī)定,禁止使用摩托車在大城市市區(qū)內經營旅客運輸,同時從事營業(yè)性道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交通部門提出開業(yè)申請,營業(yè)性道路旅客運輸的車輛必須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領取道路運輸證,但東莞目前的“摩的”均未經交通部門批準,也未領取運輸證,因此使用摩托車從事載客營運,屬于非法營運行為。
  1.5億元補助“摩的”司機就業(yè) 
 盧偉琪同時表示,對摩的司機問題,將會“剛柔相濟,疏堵結合”,而不是一棍子打死,會積極幫助摩的司機轉型就業(yè),通過加強職業(yè)技能培訓、舉辦專場招聘會等各種途徑,幫扶“摩的”司機就業(yè)。
 他透露說,東莞市政府將拿出1.5億元,作為摩的司機轉行就業(yè)的補助資金,每個摩的司機可以一次性拿到5000元。
 至于摩的司機的身份如何認定,他表示,應該是以摩托車搭客為生的本地居民,而有固定職業(yè)、固定工資收入、只是偶爾搭客的本地居民及新莞人則不在此列,從去年7月26日起東莞市有關部門就已經展開了登記造冊工作,并且名單還會進行公示、接受市民監(jiān)督。
  禁摩行動 近期鎮(zhèn)區(qū)禁摩路段將公示 
 為準備今年9月1日禁摩,東莞市作出了提前預備方案,本月上旬將以東莞市政府的名義發(fā)布限制摩托車在東莞部分區(qū)域和路段行駛的通告,市區(qū)和28個鎮(zhèn)也將分別逐一發(fā)布。
 本月上旬還將以市政府名義向社會發(fā)布通告,從9月1日起全市禁止摩托車載客營運。公布摩托車提前報廢及遷出的補償標準及辦理流程,對于摩托車欠費的情況東莞市交通局、地稅局分別公布欠繳規(guī)費、稅費的摩托車車主名單及欠繳金額,并發(fā)布催繳通告。提前報廢的摩托車本月中旬可以從本地相關部門申請獲取提前報廢補貼。
  9月闖禁區(qū)暫不處罰 
  《方案》指出,9月1日起,將重點整治摩托車載客營運、報廢車輛和交通違法三個工作。盧偉琪介紹,9月份對沖闖禁區(qū)的行為進行教育勸阻,不實施處罰;10月份起組織一系列專項行動,在禁行區(qū)域全面查處沖闖禁區(qū)的違法行為。
 在引導“摩的”司機轉型的同時,治摩辦還表示將加大執(zhí)法力度,堅決取締摩托車載客營運。對繼續(xù)利用摩托車從事載客營運的,交通部門將從嚴查處,從重處罰。
 在整治報廢車輛方面,將對繼續(xù)駕駛報廢、假牌假證摩托車上路的,一律依法扣留車輛并強制報廢,對駕駛人按照相關規(guī)定從重處罰,基本上杜絕報廢摩托車上路行駛,減少摩托車實際存量。
 報廢優(yōu)惠 12月31日前報廢不追繳欠費
 據調查,東莞有相當部分摩托車沒有按規(guī)定繳交規(guī)費,加上罰款和滯納金,每輛摩托車應補繳的規(guī)費數額不小。盧偉琪介紹,根據市政府出臺的《摩托車提前報廢或遷出補償工作方案》,對在2007年12月31日前主動將摩托車報廢、提前報廢或遷出的,可以不予追繳歷年欠繳的規(guī)費和罰款。
 東莞部分本地司機已將摩托車賣給外地人,他們能否獲得補償?治摩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東莞戶籍人口賣給新莞人的摩托車,已經動員遷出東莞。對于新莞人購買東莞牌照的摩托車,仍然可以獲得補償。
 治摩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只要可以證明摩托車的來源正當、合法,包括新莞人與東莞市民私下銷售但沒有正式過戶的本地牌照摩托車均可獲得補償。
  熱點問答 電動自行車一定要禁
 記者:“治摩”后,電動自行車明顯增多,如何加強管理?
 治摩辦:大量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帶來了一系列交通治安問題。據統(tǒng)計,“治摩”以來東莞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比“治摩”前上升了330%,涉及電動自行車的刑事案件也時有發(fā)生。大量的電動自行車上路既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也影響了城市的文明形象的提升。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電動自行車一定要禁??赡茉?月1日同時禁,也可能提前禁。希望廣大群眾不要購買、使用電動自行車。
 交警部門在現階段將進一步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繼續(xù)大力查扣上路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視為機動車處理,對車輛一律依法扣留,對駕駛人按照無證駕駛或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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