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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卡逃費高速公路上吃飯、加油記得索要發(fā)票

來源:都市風新聞網(wǎng) 作者:都市風新聞網(wǎng) 日期:2009年05月13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司機徐師傅開一輛前四(輪)后八(輪)的廂式大貨車。5月30日,他從上?;睾贾?,走的是今年1月底剛開通的杭浦高速——以前他都走滬杭甬高速,這次換杭浦,是想感覺一下有啥不同。

徐師傅從奉賢入口上高速,途中在平湖服務區(qū)吃了飯、加了柴油。等到鹽倉出口下來,收費站工作人員對他說,本來該收160元,但由于他超了時,必須加收“超時費”,一共290元。

徐師傅當場愣了,“跑高速,只聽說超速,沒聽說過還會超時?!?/P>

工作人員說,按照正常行駛速度,從奉賢到鹽倉應該3個小時,可徐師傅開了5個小時,所以超時了。

“這么說沒道理嘛!我在服務區(qū)吃飯,花了半個鐘頭;關鍵是現(xiàn)在柴油難加,我排隊加柴油用了2個鐘頭!難道這些都不算時間?我總不能不吃飯、不加油吧?”

工作人員要徐師傅出示吃飯和加油的發(fā)票,可徐師傅當時沒有要,拿不出來,最后只好付了290元錢。

“我還是想不通,總歸是這么一段路,為啥還規(guī)定必須多少時間跑完?”昨天他打了快報熱線85100000。

昨天是星期日,沒能聯(lián)系上相關部門。不過在浙江省交通廳的網(wǎng)站上,有一條2005年的投訴,與徐師傅的遭遇大致相同——投訴人王先生在甬臺溫高速臨海服務區(qū)休息后,出高速時被告知因為超時,需收取45 元的通行費。王先生對此產生了疑問。

浙江省交通廳廳長信箱對此做了答復:

我省高速公路于2002年12月開始實施聯(lián)網(wǎng)收費,為加強聯(lián)網(wǎng)收費管理,防止個別駕駛員(車主)之間調換通行卡,逃繳或少繳車輛通行費行為,在聯(lián)網(wǎng)收費系統(tǒng)中設置超時行駛車輛處理程序,收費人員按聯(lián)網(wǎng)收費協(xié)議中的有關流程處理。

答復中同時也表示,對一些確有客觀原因超時而無相關憑證的情況,還沒有很好的處理辦法。交通廳將督促甬臺溫高速公路臨海南收費站對情況作進一步核實,如確屬客觀原因,按規(guī)定妥善處理。

怎么叫“換卡逃費”呢?

打個比方,甲乙兩個司機同屬一家運輸公司,甲從上海入口拿通行卡去寧波,乙從寧波入口拿通行卡去上海;兩人說好在杭州服務區(qū)碰頭,交換通行卡和車前牌;然后,甲在余姚口下高速,他只要付寧波到余姚的費用;而乙在嘉興下,也只要付上海到嘉興的費用;換車牌是因為進入高速公路時,收費員會將車牌號末3位數(shù)字輸入通行卡,到出口繳費時,如果數(shù)字顯示不一樣,電腦會自動報警。

為防止“換卡逃費”,高速公路一般都會收超時費,這在全國都很普遍。2007年4月,一貨車司機董師傅被告知行車時間超了11個小時,必須加收1125元的通行費補費。收費站說,超時是指車輛在入口拿到通行卡后,系統(tǒng)開始按每小時30公里的速度自動為車輛計時。下高速時如果超時,系統(tǒng)會自動提示。后來董師傅提供了在服務區(qū)吃飯的票據(jù),扣除吃飯時間后,依然被加收了100 元錢的“超時費”(據(jù)2007年4月16日《齊魯晚報》報道)。

可以明確的是,在服務區(qū)停留的時間、或者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而滯留的時間,都是可以被扣除的。所以駕駛員應注意在服務區(qū)就餐、住宿、加油或修車時,記得索要發(fā)票并保管好。穩(wěn)妥一點,甚至可以請服務區(qū)的工作人員幫你在票據(jù)上注明時間,這樣就不會因為超時而白白遭受損失了。 (本文來源杭州網(wǎng)-都市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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