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題是“抵制七類違法 安全文明出行”。記者從東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今年以來,東莞發(fā)生的上述交通違法行為中,因酒駕釀成的事故數(shù)量最多,共有107宗釀34死96傷。
七類違法行為分別是超速、超載、酒駕、毒駕、闖紅燈、占用應急車道、不禮讓斑馬線。目前,東莞汽車保有量超過160萬輛,每年增加汽車數(shù)量20萬輛,增加駕駛員35萬人。與快速進入汽車社會的現(xiàn)狀相比,東莞的汽車文明滯后,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法治意識還比較薄弱,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陋習仍然普遍。從近年交通違法查處情況看,超速、超載、酒駕、闖紅燈、占用應急車道、不禮讓斑馬線等違法行為最易引發(fā)交通事故,也最為常見多發(fā),而毒駕也已成為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問題。
在上述七類交通違法行為中,今年酒后駕駛釀成的事故數(shù)量和死傷人數(shù)均高居榜首:造成事故107宗,造成死亡人數(shù)34人,受傷人數(shù)96人。警方介紹,飲酒后司機的觸覺能力、判斷能力、視覺能力和自控能力均會降低。接下來,交警部門將始終保持對酒駕“零容忍”,不斷鞏固深化酒駕治理成果,有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
今年來,其他幾類交通違法中,不禮讓斑馬線釀成事故37宗,造成死亡人數(shù)2人,受傷人數(shù)40人;超速釀成事故32宗,造成死亡人數(shù)6人,受傷人數(shù)27人;沖紅燈釀成事故29宗,造成死亡人數(shù)5人,受傷人數(shù)35人;超載釀成事故3宗,造成死亡人數(shù)1人,受傷人數(shù)2人;占用應急車道釀成事故數(shù)量1宗,造成死亡人數(shù)1人,受傷人數(shù)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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