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起,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含校車駕駛人)駕駛證,要一年一審。
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今年8月份,東莞有2157個持有A1駕駛證,32050個持有A2駕駛證的駕駛員沒有參加審驗。
交警部門提醒,根據公安部123號令規(guī)定,2013年1月1日起,對逾期不參加審驗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處罰,請廣大駕駛員抓緊時間辦理駕駛證審驗。
交警支隊民警介紹,根據公安部有關要求,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員每年進行一次審驗并參加安全警示教育;重點審驗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情況、違法記分及記滿12分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對有記分的駕駛人組織開展不少于3小時的安全警示教育。審驗發(fā)現駕駛違法記滿12分的,依法當場扣留駕駛證并督促駕駛人參加學習和考試。參加審驗教育時,如果當年應該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必須提交證明。
然而,今年8月份,東莞有2157個持有A1駕駛證,32050個持有A2駕駛證的駕駛員沒有審驗,交警提醒這些駕駛員抓緊時間辦理審驗,對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按照新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123號令),2013年1月1日起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駕駛證審驗新規(guī)
據交警支隊民警介紹,為進一步加強對駕駛人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的日常教育管理,123號令借鑒國外管理經驗,完善了駕駛證審驗制度:
一是細化審驗對象和期限。規(guī)定了駕駛人辦理駕駛證有效期滿換證、轉入換證業(yè)務時接受審驗。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接受審驗,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駕駛證未被吊銷的,應當在發(fā)生事故的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接受審驗。
二是制定獎勵措施。規(guī)定持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一年內沒有記分的免于當
年審驗,不必參加法規(guī)等學習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鼓勵駕駛人安全守法駕駛。
三是對不按時審驗制定了處罰措施。123號令第八十條第三款規(guī)定,對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連續(xù)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