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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改革不能“錢也拿 車照坐”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5月13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最近,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京召開,會上成立了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對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各地區(qū)各部門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這預示著,中央已將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作為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上了議事日程。

    如果從1994年出臺《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guī)定》算起,我國的公車改革已走過了17個年頭。但由于該政策性文件操作不透明、內(nèi)容不科學、程序不公開,幾乎對公車沒有起到多少實質(zhì)性的約束作用。當前,堪稱“史上最嚴格”的新一輪公務車改革已經(jīng)啟動,改革的效果如何有待實踐的檢驗。

    筆者認為,公車改革不能完全指望政策規(guī)范,在大力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實施依法行政,加速建設法治政府的背景下,公車改革亟待納入法治軌道,“公車立法”或許是破解公車改革屢屢陷入困境的根本出路。從一定意義上講,公車改革能否納入法治軌道,也是考量政府自身是否真正踐行“全面實施依法行政,加速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指標。

    據(jù)報道,國家發(fā)改委正抓緊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積極開展調(diào)查研究,促進此項工作加快推進。筆者認為,立法機關也要從立法上給力公車改革,抓緊時間對公車改革進行立法調(diào)研,著重調(diào)研車改模式的選擇、適用范圍的確定、公車管理細則及貨幣補貼標準等關鍵問題,抓緊時間起草論證有關公車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

    近些年,各地對公車改革也進行了一些摸索和試點,但有效的不多,甚至越改越糟。例如,一些地方把公車改革弄成赤裸裸的“分錢”,區(qū)委書記、區(qū)長每年“車補”居然高達七八萬元。還有的官員拿了補貼,公車照坐,與車改目標背道而馳。毋庸諱言,公車改革,難就難在觸及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在政策文件難以徹底調(diào)整現(xiàn)有利益格局的情況下,必須靠權威的法律來給力。畢竟法律才是利益調(diào)整、利益整合的最權威、最有效的工具。

    實踐證明,公車改革單靠部門自覺是靠不住的,單靠有關部門發(fā)發(fā)文件也是不能長久管用的,關鍵在于結合公車改革出臺剛性的法律,實現(xiàn)公車管理的法治化、常態(tài)化和制度化。我們期待與“史上最嚴格公車改革”同時啟動的還有史上最給力的“公車立法”。 (作者為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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