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曬后車輛點不著火,送到4S店維修時又沒顯示有故障。車主店家對此各執(zhí)一詞,糾紛升級至肢體沖突,車主被打傷。
最近,奇瑞車主孫先生與4S店因車輛維修矛盾引發(fā)肢體沖突,致使被打受傷的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記者日前跟進了解此事,涉事車行回應記者稱,車輛在加裝繼電器后,故障已消失,但車主卻告訴記者,幾次送店維修故障并沒有解決,最終是在其它汽修店裝了一個汽油泵后才消除了故障。車行及車主對引發(fā)肢體沖突的事件過程也各有解釋。
車主稱汽車多次故障 屢修不好
前天,車主孫先生向記者介紹當時情況時說,他買的是輛奇瑞旗云轎車,2006年購買,購買后一直在位于寮步的4S店做維修保養(yǎng)。
孫先生說,從今年8月中旬開始,他的奇瑞車出現(xiàn)中午氣溫較高時打火難的故障,特別是車輛停在陽光底下兩小時后,點火就更困難。早晨或晚上氣溫較低時,則無故障,而且點火時需要啟動鑰匙五秒以上才能啟動,有時甚至需要兩次以上才能啟動,啟動后,其他功能則基本正常。此外,中控鎖不論遙控或手動,都不能操控四門門鎖。
孫先生說,因以上故障他分別于9月7日、10日、12日到奇瑞車行進行了三次維修,其中9月8日提車時,車行告知孫先生,在其故障車的點火控制器上加裝了一個繼電器,故障已解除,并收取300元維修費。
“當時因擔心不能解決故障,也擔心馬上要進行
年審,于是向對方問詢原車為什么沒有這個繼電器,加裝這個繼電器對車輛的性能及
年審會不會有問題?”對于孫先生的疑問,車行給他的答復是:這款車型原車是沒有這個繼電器的,但車輛使用時間比較長了,必須要加裝,加裝后就能解決難點火的問題。
9月8日提車時,車行室內的溫度較低,因此一打就能打著火了,但開車回家后,在使用過程中,孫先生發(fā)現(xiàn)問題依舊。于是他再次把車送到4S店檢修,但在店里車輛沒有故障反應。9月10日,感覺問題沒有解決的孫先生再次進店維修車輛,但車輛在現(xiàn)場沒有顯示其所說故障?;丶液螅瑢O仲豪感覺車輛問題沒修好,并且,他還發(fā)現(xiàn)車后門的兩個開門鎖提紐折斷,他認為這是車行操作所致。
9月12日,孫先生再次到該車行要求進行修理,并向車行提供了他在9月11、12日車輛發(fā)生故障點不著車時的手機視頻,但車輛維修人員認為該車已經(jīng)維修好了,不存在打不著火的情況。
車行與車主爭吵引發(fā)沖突
孫先生表示,當時雙方的耐性都已到了極限,當時他和東富奇瑞車行的技術總監(jiān)王某發(fā)生了爭吵,并發(fā)生肢體沖突,沖突中王某隨手抄起一根棒子打中他的頭部,造成其頭部受傷流血,送寮步醫(yī)院后,診斷為腦震蕩,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為輕微傷。
孫先生說,自己被打后,曾3次致電奇瑞廠家反映事件,但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盡管表示會在了解事情后回復孫先生,但截至發(fā)稿時,孫先生稱沒有接到奇瑞廠家回復。
對于孫先生的說法,車行服務站長則表示,孫的奇瑞汽車的確已經(jīng)購買了7年,但出現(xiàn)此次故障前,鮮有到店維修,自2008年過了新車保修期后,幾乎就沒來過車行做保養(yǎng)。車行還為記者出示了孫先生旗云車在車行的維修記錄,記者在詳細的進廠維修記錄上看到孫的奇瑞車在2011年進廠兩次,2012年進廠保養(yǎng)一次,2013年則顯示有7次進廠維修記錄。
對于孫先生屢修不好的車輛,車行稱故障車輛9月7日進維修廠維修后,維修師傅經(jīng)過多番檢查,發(fā)現(xiàn)車輛難點火是由線速故障引起的,就對該車輛加裝了繼電器,經(jīng)過試車沒有問題才向顧客交車的,同時向車主收取了300元的維修費。
“估計是車主在其它維修店了解到一個繼電器的成本只需要數(shù)十元,出現(xiàn)心理不平衡才到車行鬧?!避囆蟹矫娓嬖V記者,修車費用包含幾個方面,配件價格只是其中一部分,收取孫先生的300元維修費里,就包含了檢測費、工時費和零件費。
至于中控鎖遙控手動都不能同時開四門門鎖的故障,車行說9月8日收到車主的投訴反映后,車行就免費把車后門的兩個折斷的開門提紐更換了新的?!疤峒~成本不高,出于息事寧人,車行免費更換了?!?
“車主每次來都說汽車點不著火,但經(jīng)維修后,故障車輛每次來車行檢修都顯示是正常的?!避囆蟹矫姹硎疽恢焙苤匾晫O的車輛,甚至按車主的要求,將車輛停在陽光下暴曬兩小時后點火,但車輛并沒出現(xiàn)車主所說的高溫情況下點不著火的情況。
記者在汽車之家奇瑞車主的論壇里發(fā)現(xiàn),許多車主的奇瑞汽車都曾發(fā)生過難點火的情況。對此,車行售后總監(jiān)告訴記者,汽車點不著火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蓄電池電量不夠,有的是點火線圈有問題,也有的是油品質量,但孫先生的故障車輛經(jīng)過詳細檢查,的確是加裝一個繼電器就可以解決問題。
“打人肯定是不對,車行已對打人者作出嚴厲的處罰。”車行總經(jīng)理告訴記者,事發(fā)當天,他不在現(xiàn)場,但過后聽車行員工描述說,車主孫先生與該車行技術總監(jiān)王某雙方開始是有爭吵,但并不是王先動的手,而是孫先生先推了王某一下,隨后王某才把孫先生給打傷的。
沖突當事人
雙方都受到警方處罰
針對孫先生擁有車輛的維修糾紛,以及由此引發(fā)的沖突被打傷事件,記者采訪了東莞市消委會、東莞市汽車維修行業(yè)協(xié)會的相關人士和汽修專家,但他們都婉拒評說此事。
據(jù)記者進一步了解,發(fā)生肢體沖突事件后,寮步公安分局根據(jù)查證和雙方的說法,判定雙方都有動手打人,根據(jù)雙方的受傷程度,決定給予孫先生500元行政罰款處罰,對車行員工王某予以拘留五天的行政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