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官網透露,《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根據草案,我國車船稅將分為7個梯度按照排量進行征收,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車的車船稅有所降低,1.0升以上各檔乘用車的車船稅都將不同程度提高,排量越大所繳車船稅越多。
現行乘用車車船稅采取“一刀切”征收辦法,顯然不夠合理。為了引導人們購買和使用小排量車,抑制大排量車的市場需求,有必要針對不同排量的乘用車征收不同額度的車船稅,以節(jié)約能源、減少污染、保護環(huán)境,這是實行階梯車船稅的必要性和正當性所在。
但是,如何設置階梯車船稅是個很有講究的問題。正如近來人們紛紛質疑的階梯電價,這一政策本身是好的,但因具體方案不盡合理,有可能加重民眾負擔,所以人們就不買賬。對比一下階梯車船稅與階梯電價,兩者在增加民眾負擔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階梯車船稅的“漲價”痕跡更加明顯,而且存在明顯“硬傷”。
看上去,階梯電價只有漲價沒有降價,而階梯車船稅則設置了“降價”梯度,即1.0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的車船稅有所降低。但是,這個梯度所覆蓋的乘用車極少,絕大多數乘用車(包括私家車)的排量都在1.0升以上。也就是說,階梯電價尚能讓大多數居民家庭的電費支出不受影響,而階梯車船稅則意味著絕大多數車主都要多繳車船稅。階梯電價尚且被指責為變相漲價,“漲價”痕跡更加明顯的階梯車船稅,顯然也難逃民眾的指責。
實際上,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人們一直將小排量車定義為排量在1.6升以下的車輛,我國自去年出臺汽車工業(yè)振興規(guī)劃,鼓勵人們購買小排量汽車,這里的小排量也是指1.6升及以下,并對購買1.6升及以下汽車的車主給予補貼。而階梯車船稅卻要提高1.0升至1.6升乘用車的車船稅,這豈不是違背了國家的產業(yè)政策?這就是階梯車船稅的“硬傷”所在。
正如一些評論者所言,階梯電價應該有漲有降,在不提高平均電價水平及總體電費收入的前提下,將多用電者多交的電費補貼給少用電者,通過提價讓富人多交電費,同時通過降價讓窮人少交電費。階梯車船稅也應當如此,它至少應該降低1.6升及以下乘用車的車船稅,以引導人們更加青睞小排量車。
中國民眾的稅費負擔名列世界前茅,近年來,各種增稅方案紛紛出臺或醞釀出臺。隨著汽車社會來臨,汽車成為政府增加收入的一大“抓手”,一方面鼓勵民眾購買汽車,以振興汽車工業(yè);另一方面不斷增加稅費,以集斂民間錢財。中國車主的稅費負擔本來就很重,在這種情況下推出車船稅改革,理應以不增加車主整體稅費負擔為前提,更不能以增加政府收入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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